考试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携带违禁物品
涂改或书写准考证。
私自携带草稿纸、手机等通讯设备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
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笔记、复习提纲、纸张等。
使用电子设备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搜索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使用未经允许的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带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
传递物品
互传纸条、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或其他物品。
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或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
替考行为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其他作弊行为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
在考场周围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
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评卷过程中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答卷答案雷同。
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考场纪律,还可能触犯法律,受到相应的处罚。建议考生诚信应考,遵守考试规则,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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