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主考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全面负责考点的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
确定工作安排和实施方案,选聘监考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负责待考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和安全制度。
培训监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组织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宣布纪律。
考试期间的管理
负责考试期间考点的封闭管理,处理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或考场等问题。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始和结束考试。
监督管理人员和监考人员佩带统一发放的工作标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
处理考试中的突发事件和违纪行为
处理考试中发生的考场混乱、考试严重违纪等问题。
对因违规需要终止其考试的考生和因违规需终止其工作的考试工作人员及偶发事件做出及时处理。
答卷的安全和保密
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答卷装订与密封,加盖学校公章,并排专人保管。
保证答卷安全,每场考试结束后,督促监考人员按规定清点、密封、装订答卷。
安全保卫工作
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考点督考。
与考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每课程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答卷装袋与密封,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考区指定地点。
安排专人督促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考场考试。
向各考场监考员分发当科考试科目的试卷、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和考试用品。
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管理本考点的备用卷。
终止本考点违规考生、违规考试工作人员继续参加考试或工作。
按照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处理本考点发生的突发事件。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考试的公正、顺利进行,并维护考点的安全和秩序。主考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执行力,以确保各项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