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试的地区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学历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属地化原则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应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考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应在学籍所在地考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考区报名。
跨地区报名通常不被允许。
特殊条件
北京市:需要提供北京市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证明,在校生还需提供学籍证明。
上海市:需要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天津市、山西省、浙江省、江西省、安徽省、广东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陕西省:要求考生报名前完成信息采集。
广西壮族自治区: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
山东省:需要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并具备对应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
青海省:需要满足对应学历要求年限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和须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其他要求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非本地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或社保证明,以便证明有合法的居留权利。
部分地区要求考生在报名前完成信息采集的流程,以便审核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建议考生根据所在地区和具体报名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和信息,以确保能够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