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警考试科目包括以下几种:
普通职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行政执法卷)
警犬技术职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行政执法卷)
需要自带警犬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市级以上普通职位及湖南警察学院教师、教辅人员职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省市卷)
县级普通职位及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县乡卷)
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司法警察职位,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各职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行政执法卷)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行政执法卷)
《法律专业知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行政执法卷)
《公安专业科目》
建议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职位类型,提前充分准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尤其是行政执法卷的相关内容,因为这是多数职位的考试内容。同时,如果是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还需要额外准备《公安专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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