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根据教育阶段和学科要求分为以下类别,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科目组成
《综合素质》(涵盖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幼儿保育知识等)
《保教知识与能力》(侧重幼儿教育教学技能)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科目组成
《综合素质》(教育素养、学科知识基础等)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学科教学设计、课堂管理能力)
三、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普通中学(初中/高中)
科目组成
《综合素质》(思想品德、文化素养等)
《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教学理论、班级管理)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专业知识及教学设计)
(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
科目组成
《综合素质》(职业素养、教育政策等)
《教育知识与能力》(通用教育理论)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等职业教育相关学科)
四、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
科目组成
《综合素质》(职业素养、教育理念)
《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教育理论)
《专业课程教学能力》(对应专业课程教学设计)
五、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
科目组成
《综合素质》(职业素养、教育实践能力)
《教育知识与能力》(实习指导理论)
六、其他说明
考试形式
国家统考地区实行“三科”模式(《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部分省份可能增加《教师职业道德》等科目。
考试难度
教学能力科目(如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要求较高,建议考生提前备考。
报名与考试
每年分上下两次考试,具体安排以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统一考试及地方自主考试科目设置,考生需根据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最新文件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