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组织须知通常包括以下要求:
考试安排
将考试整体安排(考试时间、考场、监考教师、流动监考等)下达给每位教师和学生。
统一制作教师监考牌,监考牌上须标注教师姓名。
提供各考场考务用品,要求考场设施配备齐全,考场活动桌椅桌口统一朝前摆放,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须准确填写《考场记录单》,并由教学单位存档。
考试结束,检查、回收试卷并进行密封装订,严格做好各环节的记录。
考场规范
考生入场时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不携带证件者严禁参加考试。
考生除携带考试文具和相关证件外,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携带的,须放在监考统一指定的地点。
每场考试考生座次安排须按学号随机排列,不规则考场安排座次时应按列对齐,每两名考生行间距至少为两个座位。
每个考场考生人数以30—40人为宜,安排2人监考。
试卷管理
试卷在押运、保管、交接过程中,按试卷的安全和保密要求实施,实行“三铁”(铁门、铁窗、铁柜),双人双锁,24小时守护制。
存放试卷处具有四防功能(防盗、防火、防潮、防鼠),不在试卷保管室会客、吸烟、饮酒、娱乐等。
试卷交接要签字留存依据,考务工作人员及涉卷人员负有相关安全、保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及行政责任。
监考要求
监考人员由教务处负责选定,原则上必须是在职教师或教学管理干部担任。
监考人员要严格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监考人员守则》完成监考工作,进行监考工作时监考人员要关闭手机并严格控制考生携带电子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监考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换,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换的监考人员,必须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后更换。
60人以内配备两名监考人员(最多不超过62人),每增加30人增加一名监考人员,每考场最多不超过120人考试。
考生要求
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对违规考生按考生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生应凭证件参考,学生证和身份证至少要有一样,一般要有准考证或考签,尽可能杜绝替考,特别是男替女或女替男。
考试期间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尽量杜绝考生在考试期间接打电话,如有,要耐心劝解和制止。
考试期间要制止考生来回走动、交换试卷和传抄答案,避免雷同试卷出现,更不能让考生将试卷带离考场。
考试期间,考场内要安静,不吸烟、不吃东西、不高声喧哗,尽可能制止影响他人考试的言行。
除开卷考试外,要制止考生将书籍资料等摆放在外抄袭。
其他注意事项
由于参加考试人数较多,建议离安排的考试时间至少提前40分钟到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手消等工作,入场请自觉按间隔1米的安全距离排好队伍。
建议尽量乘公共交通或步行至考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请依防疫要求佩戴好医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考生进去考场后需全程佩戴口罩,禁止吸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
考试时间为14:30至16:30,时长2个小时,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45分钟之内不得离开考场。
进入考场按指定的位置就坐,不得随意调换座位。
考试方式为闭卷形式,书籍、资料等应集中放在教室门口桌子,严禁带入教室,试卷和答题卷上都要填写个人信息(座号是填写桌贴上的号码),答案写在答题卷上,考试结束试卷和答题卷一起上交,不可私自带离考场。
考生将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承诺书》放在桌子的上角备查,手机必须静音或者关机倒扣桌面上角,考试过程禁止翻阅手机,或者将手机放入包中。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考生和监考人员都应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