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师德师风规定
教师若存在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惩处,并且在当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定。具体情形包括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等。
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教师需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包括全国、省、市组织的培训。这些培训内容涵盖专业、计算机、教育教学等方面。若教师未参加这些培训或未达到规定的学时要求,则不能评定职称。
建议教师们严格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积极参与各类继续教育培训,以保持其职业竞争力和职称评定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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