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科举考试主要由以下机构参与:
礼部:
礼部是主持科举考试的主要机构,负责考试的组织、监考和阅卷等工作。会试由礼部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录取者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皇帝:
皇帝亲自主持殿试,试题一般由读卷官密拟或皇帝亲自拟定,考生必须当日完成。
内阁:
内阁参与殿试的阅卷工作,派出的20余人负责受卷、弥封、收掌、印卷、填榜等具体事务。
翰林院:
翰林院也参与殿试的阅卷工作。
詹事府:
詹事府参与殿试的阅卷工作。
光禄寺:
光禄寺参与殿试的阅卷工作。
鸿胪寺:
鸿胪寺参与殿试的阅卷工作。
王、大臣:
在殿试时,派王、大臣监试,另有御史4人参与监试。
各省学政:
各省学政主持院试,负责录取秀才。
地方官员:
如知县、知府等主持县试、府试等地方性的科举考试。
这些机构共同构成了清朝科举考试的体系,确保考试的公正和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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