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严重舞弊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组织作弊
组织三十名以上考生参与考试作弊活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
提供作弊器材
提供五十件以上作弊器材给考试作弊者。
非法获取或出售试题、答案
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并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这些试题、答案。
代替考试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法定考试。
其他严重作弊行为
在考试中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
非法侵入计算机考试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考试信息系统数据,破坏计算机考试系统正常运行。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设备。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扰乱考试秩序
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考场纪律,还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建议所有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