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 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管理。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资格考试方面
国家药监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建立试题库、组织命审题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并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日常管理方面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学技术人员实施执业资格准入控制和监督管理。
具体管理工作委托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
综上所述,执业药师的管理部门为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前者主要负责考试的具体组织和命审题工作,后者则负责考试的审定、监督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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