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秀才的考试地点主要是 府城或直属省的州县的治所。具体来说,院试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县的治所举行,由当地的学道或学院主持。考试内容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只有通过所有这些考试,才能获得秀才的称号。
县试:
由知县主持,通常在县级行政单位进行。
府试:
由知府主持,通常在市级行政单位进行。
院试:
由学道或学院主持,通常在府城或州县的治所进行。
通过这些考试,考生可以获得“生员”资格,也就是一般所说的秀才,并且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特权,如免役、免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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