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考试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
持有C1或更高级别的驾驶证,适用于9座及以下的校车;
持有B1或更高级别的驾驶证,适用于10至19座的校车。
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
驾驶员必须有至少三年的驾驶经验。
年龄在25至60岁之间
申请人的年龄必须在25岁至60岁之间。
最近三年记分周期内没有被扣满12分
驾驶员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不能有被记满12分的记录。
无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驾驶员不能有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无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记录
驾驶员不能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无犯罪记录
驾驶员必须无犯罪记录。
身心健康
驾驶员必须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
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驾驶员不能酗酒或吸毒。
遵守学校规定
驾驶员必须遵守学校制定的“学校校车驾驶员考核办法”。
车况检查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必须对校车的制动、转向、轮胎、安全门、座位、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并记录签字。
配备安全设备
校车应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并确保其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年检和保险
必须及时参加年检或及时参保,未及时参加年检或脱保将扣分。
不超载
保证车辆不超载,每次检查,超载一人将扣分。
遵守交通法规
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一年不出一例交通事故。
指派照管人员
按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校车驾驶员具备必要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以保障学生在上学的过程中的安全。建议所有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都仔细阅读并遵守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