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灯光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模拟夜间场景灯光使用
新规取消了“夜间行驶”,改为“模拟夜间场景灯光使用”。
要求学员在遇到路口、急弯、人行横道、车辆故障、事故、无法移动以及雾天行驶等情况时,能够正确使用灯光。
灯光操作的具体要求
远光灯:在夜间无路灯或照明不足的条件下使用,但遇到会车或通过有路灯的路段时应切换至近光灯。
近光灯:在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与机动车会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
转向灯:在转弯、变更车道、超车、掉头等情况下使用。
示宽灯(示廓灯):在车辆发生故障、临时停车、雾天行驶等情况时开启。
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灯):在紧急情况或雾天行驶时使用。
雾灯:在雾天行驶时开启,提高能见度。
操作时间和顺序要求
每个语音提示结束后,学员需要在5秒内完成相应的灯光操作,超时将按不合格处理。
模拟完灯光以后必须关闭所有灯光,否则不合格。
评判标准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扣100分。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扣100分。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扣100分。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扣100分。
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扣100分。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扣100分。
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扣100分。
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扣100分。
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扣5分。
这些新规旨在确保学员在夜间或低光照条件下能够正确、规范地使用车辆灯光,从而提高行车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建议学员在考试前认真熟悉和练习各项灯光操作,确保在考试中能够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