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灯光考试主要考察以下五项内容,需注意操作规范和时间要求:
一、基本灯光操作项目
近光灯 夜间在照明良好的道路、有路灯的路段或正常行驶时使用。
远光灯
夜间无路灯、照明不良的路段行驶时开启,超车时需切换为近光灯。
远近光交替
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无信号灯路口时使用,需交替闪烁两次。
示宽灯
夜间临时停车、路边等待或能见度低时开启,显示车辆宽度。
危险报警灯(双闪)
车辆故障、事故或恶劣天气时开启。
二、特殊场景补充说明
雾天行驶: 需开启雾灯、危险报警灯。 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
超车:先打转向灯,再切换远近光灯。
掉头:提前打转向灯,使用近光灯。
三、注意事项
操作规范:
需在语音指令后5秒内完成操作,考试结束前关闭所有灯光。
环境适应:
夜间无路灯时,先打开大灯再切换远光灯;同向跟车时必须使用近光灯。
模拟考试技巧:
绕车检查后再进入车内,考试前调整座椅和后视镜,保持车距。
四、扣分标准
灯光操作失误(如未及时响应指令、灯光使用错误)会导致100分扣分。
建议考生通过模拟考试系统反复练习,熟悉语音指令和场景切换,确保考试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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