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考试的法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遵守考场纪律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考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离开考场(除考完交卷)。
考试期间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传递稿纸或答卷、夹带或故意让他人抄袭以及调换座位,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证件要求
考生须持学生证(卡)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监考人员查对。凡不持相关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含补考)。
考试时间
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考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准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不到30分钟,不得退出考场。
禁止携带的物品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室。
除2B铅笔、黑色字迹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严禁携带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答题要求
考生在领到试卷后,首先将姓名、专业班级、学号填写在试卷上。待发出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题。
答卷用钢笔、蓝色或黑色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卷面要整洁。
考生须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考试科目、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无误后,将其横向粘贴在答题卡“条形码粘贴处”。
选择题一律用2B铅笔填涂答案;非选择题一律用0.5毫米黑色字迹中性笔作答。
交卷和离场
交卷后的考生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进入考场或在考场周围逗留、谈论和喧哗。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时,考生须立即停笔,并将答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答卷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才准离开考场。
其他规定
考生除带必须的文具(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开卷考试除外)、纸张进入考室,带入考室的须在考试前将其放到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给。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考点工作秩序。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上接受核验。
这些法则旨在确保成人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建议考生提前熟悉并遵守这些规则,以免影响考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