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考试缓考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生病
重病:因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伤残不能参加正常考试,需提供二甲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历、诊断证明、相关检查结果及服用药物底方,同时须有校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轻症疾病:轻症疾病或不影响书写的意外伤害不作为办理缓考的理由和依据。
家庭变故
家庭重大变故:遇到家庭重大变故,造成本人无法参加正常考试,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直系亲属病危或死亡:家中至亲病危或不幸而申请缓考,需提供二甲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危通知单或死亡证明。
学校批准的活动
境外实习或外出比赛: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的境外实习或外出参加国际、全国、省市比赛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者。
学校公派活动:学校公派活动导致不能按时参加考试。
时间冲突
考试时间冲突: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并且考试时间与正常考试时间冲突者。
申请缓考的流程
提前申请:
学生通常需要在考试前一周左右向教务处提交缓考申请。
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申请理由,学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医院证明、出差证明、病危通知单或死亡证明等。
审核批准:
申请缓考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方可通过。
注意事项
缓考申请原则上不针对单独某门课程,缓考申请课程门数一次不得超过5门。
不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的,一律按旷考处理。
建议学生在申请缓考时,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