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考试测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习方面
每周按时到校、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全勤并每天在上早操之前坚持早读者加2分。
上课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并得到老师表扬者加2分。
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背诵任务的小组,组员加1分,组长加2分。
每次考试按成绩每5名划为一段,每段相差1分,考试成绩比上一次提高每5个名次加2分。
未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背诵任务的组员,每次扣除1分。
作业一次不交者扣3分,累计五次不交者通知家长。
旷课一节者扣10分,旷课一次罚买两把塑料袋,旷课多次者则交给学校处理。
每次考试按成绩每5名划为一段,每段相差1分,考试成绩比上一次退步每5个名次扣2分。
纪律及行为习惯
积极做好人好事为班级争得荣誉者加2分。
班委会成员、课代表认真工作,一周内未出现任何工作失职现象,加1分。
积极为班级建设出谋周内若无扣分情况,舍员加1分,舍长加2分。
教室卫生若被表扬或未被通报时,则组员加1分,组长加2分。
课间在教室追逐打闹、大声喧哗者扣5分。
旷早操和课间操者一次扣3分,并罚买一把塑料袋。
自习时间私自换座位者、班级活动中无故不参加者扣1分。
其他加分项和扣分项
被评为“学习之星”、“劳动之星”、“文艺之星”的学生一次加10分。
其他加分项按照《康县一中学生道德品质及学业成绩评估办法》执行。
考试与评价
月考、开学测等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的各科试题由教研组长审核,在指定日期前交教务处。
试题要求以新课标为纲,以教材为本,难易适度,分量适当、题意明确、文字确切、标点正确、图像清晰、字迹清晰。
平时周测、单元测等小考由各备课组统一命题。
阶段、期中、期终考试试卷,按备课组统一评分标准,在校内流水阅卷、评分。
批卷严格按照区教研中心下发的评分标准,坚持给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据的要求,如有疑问必须向教导处报告。
批卷工作实行批卷组长负责制,负责有疑问试题评分标准的确定、人员分工、上交成绩等具体工作。
实行分级部集中批卷制,如未经允许私自更换批卷地点,每人扣5分。
这些制度旨在通过多方面的评价,全面衡量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