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
需要提供残疾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体育成绩按总分的100%计入,但需要计算他们的学科成绩,总分包括体育成绩。
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
包括心脏病、哮喘、癫痫等。
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相关病例资料。
如果申请通过,体育成绩按满分的70%计入。
临时伤病的学生
比如突发的扭伤、骨折等。
需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免考后,体育成绩按满分的60%计算。
身体发育异常的学生
比如侏儒症、巨人症等。
如果平时能上体育课且身体状况不至于完全丧失运动能力,可以选择申请免考,或选择参加部分项目的考试。
过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病等不宜长跑的学生
可以由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申请办理单项免试。
因生理、突发事件等情况暂不能参加诊断的考生
应于诊断当天申请办理缓考,经审核批准后,可缓期一周进行。
因残疾、疾病(心脏病、哮喘、癫痫等)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
持残疾证、县(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相关的病例和检查资料,可免予体育考试,按满分70%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因临时伤、病申请免考体育的考生
经县(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体育考试满分60%计入升学考试总分(不能申请免试其中某一单项)。
因心脏病、慢性病等疾病和突发事故受伤的考生
应出具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断证明和中考体检表,免考体育的考生,计36分。
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
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建议学生在申请免考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与学校沟通确认具体的免考流程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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