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监考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前准备
监考人员应提前到考务室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并核对数量、科目是否正确。
监考人员应提前了解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熟悉考试规则和监考流程。
监考人员应提前到考场,了解考场布置情况,确保考场设备完好、考试材料齐全。
考生进入考场前,应检查个人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并与考场名单核对,确保身份一致。
考生入场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的指导和要求,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按指定座位就座。
监考教师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总页数、监考教师姓名。
考试过程
考试应准时开始,不得提前或延误。
开考前15分钟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过程中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监考教师应分别位于教室前后两角,认真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监考教师应关注考生状态,对身体不适或有特殊情况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并向考务负责人报告。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题,组织考生有序交卷。
监考教师应认真核对试卷、答题卡数量,检查是否有漏收、错收情况,确保与应考人数一致。
考后工作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监控全场,另一名监考人员收考生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然后清点份数,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收齐的试卷应及时上交教学单位保管,不得私自扣留。
监考人员应将考试材料及考场情况记录表按时交至指定地点,完成监考工作。
纪律要求
考生必须穿着校服,并将胸卡放在桌角,以备查对。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实写入考场报告单。
禁止在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打手势及给暗号等。
禁止提前交卷。
监考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玩手机、吸烟、看报、打瞌睡、交谈、抄题、做题,严禁暗示考生答题、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其他注意事项
通过眼镜盒、文具盒等传递物品或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应确保不违反监考规定。
遇到特殊问题应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汇报,不得自行处理。
这些规程旨在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维护考场秩序,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