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加分政策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少数民族考生:
部分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在考试总分中加一定分数。
贫困地区考生:
在贫困地区任教的考生或在贫困地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志愿者,可以享受加分政策。
优秀志愿者:
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享受加分。
报考户籍所在县(市)或入学前原籍所在县(市)所设岗位的加10分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半年以上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加5分
。
研究生考试加分: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荣誉和奖励加分:
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生”加4分;校级“三好生”加2分;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学生,可以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6分。
志愿服务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生源地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其他加分:
部分地方政府为鼓励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可能会设置其他加分条件。
建议考生根据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了解详细的加分条件和申请流程,以便更好地准备和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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