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师资格考试内容根据学历层次和学科类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笔试科目构成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 科目:
《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 科目: 《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 普通中学: 《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 -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
-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教学能力》2科,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纳入面试环节。
二、笔试内容要求
综合素质:考查教育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文化素养及基本能力(如阅读理解、语言表达等)。
教育知识与能力:涵盖小学/中学阶段的教育原理、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学科知识及教学设计等。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根据学科特点,考查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及评价能力,包含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题型。
三、其他注意事项
考试形式:均采用纸笔考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合格标准:笔试各科满分为150分,通过线为7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教材参考:教育学、心理学为必备教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需结合具体学科大纲备考。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新疆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与科目设置,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类别选择对应科目,并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