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观题考试法条的整理,需结合不同学科领域及最新考试趋势进行归纳。以下是综合整理后的重点法条分类及示例:
一、刑法部分
罪刑法定原则 - 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未规定的,不得定罪。
- 例外情况:法律溯及既往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
犯罪构成要素
- 主观方面: 故意(明知危害结果并希望/放任发生)与过失(疏忽大意/轻信避免)。 - 客观方面
刑事责任年龄与精神状态 - 已满16周岁负刑事责任,14-16周岁对特定犯罪(如故意杀人、强奸)负刑事责任,18周岁以下不予刑事处罚。
- 精神病人、醉酒人犯罪需根据辨认能力判断刑事责任。
量刑情节
- 自首与立功: 自首可减轻或免除处罚,立功有重大贡献的同样适用。 - 数罪并罚
二、民法部分
合同订立原则 - 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
- 明示条款与默示条款的效力。
侵权责任
- 过错责任: 需证明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 无过错责任
人格权保护 - 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需通过诉讼主张,侵权赔偿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
三、商法部分
公司治理
- 股东会决议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通过。
- 董事、监事的忠实义务与竞业禁止。
合同效力
- 无效合同(如违反公序良俗、欺诈)自始无效。
- 可撤销合同需通过诉讼确认。
四、行政法部分
行政处罚
- 违法行为需符合“违法性、因果性、损害性”三要素。
- 3年诉讼时效为一般原则。
行政协议
- 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变更不影响其效力。
-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
五、刑事诉讼法部分
管辖权
- 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等规则。
- 竞合管辖与指定管辖的适用情形。
刑事诉讼程序
- 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
- 审判程序中的辩护权保障。
备考建议
系统学习: 结合法典原文与案例理解条款内涵。 案例结合
定期复习:关注最新司法解释与修订内容。
以上法条为高频考点,建议结合教材与真题进行系统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