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科目设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具体如下:
一、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采用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主要测查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模块。
申论
- 采用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文字表达等能力。申论试卷根据报考职位层级(省级/市县级/乡镇级)分别命制。
二、专业科目(部分职位需加试)
根据报考岗位要求,部分职位需加试专业科目,例如:
公安类: 《公安专业基础知识》 检察类
法院类:《审判专业基础知识》
司法行政类:《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
行政执法类:《行政执法类岗位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未通过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试大纲与成绩要求
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参考。
成绩合格线:
省市级综合管理类:行测+申论≥80分,单科≥35分
行政执法类:行测+申论≥75分,行测≥30分,申论≥35分
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含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行测+申论≥70分,单科≥30分。
四、其他说明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仅限特定岗位设置。
具体专业科目内容及试卷结构,考生需以当年官方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考试情况,考生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