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北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2024年,此类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2025年是否调整需以当年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天津市
对于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包括自治州、自治县等)转学到天津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面向天津市所属高校投档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河北省
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涉及的少数民族包括壮、满、回、苗、维吾尔、彝、土家、蒙古、藏、布依、侗、瑶、朝鲜、白、哈尼、黎、哈萨克、傣、畲、僳僳、仡佬、拉祜、东乡、佤、水、纳西、羌、土、锡伯、柯尔克孜、仫佬、达斡尔、景颇等。
内蒙古自治区
针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五个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这些考生原本享有加10分的政策,现调整为加5分。
辽宁省
位于辽宁省喀左、阜新、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总成绩上加4分。这些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只有在其户籍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并参加考试,才能享受相应的高考加分政策。
吉林省
吉林省的具体加分政策未详细列出,但通常会有针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考生的加分政策。
湖南省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5分。
云南省
19个少数民族考生(哈尼族、傣族、苗族等)可获10分的加分照顾。
四川省
少数民族考生可获得30-60分的加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
少数民族考生可获得25-50分的加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少数民族考生
加5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可在其统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这些加分政策的具体实施细节可能因年份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考生和家长在高考前仔细查阅当年最新的教育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