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体检项目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教师职业特点制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常规检查
基本生理指标
- 身高、体重、血压、脉搏等。
- 血压标准: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
体格检查
- 内科:心脏、肺部、腹部等器官功能评估。
- 外科:皮肤、四肢、脊柱等检查,排除严重生理缺陷。
- 眼科:视力、色觉检查,矫正视力之和≥5.0。
- 五官科:耳、鼻、喉功能检测。
二、实验室与影像学检查
血液检查
- 血常规(白细胞、血小板、红细胞等)。
- 肝功能(肝功三项、乙肝两对半)。
- 尿常规(尿糖、蛋白、红细胞等)。
影像学检查
- 胸部X线片(胸透)。
- 心电图(EKG)。
三、其他特殊要求
传染病筛查
- 活动性肺结核、梅毒、艾滋病等需排除。
慢性病管理
- 糖尿病、慢性肝炎(肝功能异常)等需提供治疗证明。
精神类疾病
- 癫痫、精神病史等可能影响教学能力的疾病需符合要求。
四、注意事项
体检需在指定医院或机构进行,具体项目以当地教育部门公告为准。
若检测结果存疑,可申请复查(如血压测量需多次取值)。
部分岗位(如幼儿园教师)可能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等专项检查。
以上项目旨在确保考生具备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身体条件,保障学生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