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一、笔试科目
科目构成 根据教育阶段和专业要求,笔试科目分为以下几类:
- 幼儿园:
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
- 小学: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中学(含普通高中):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中等职业学校: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教学能力》
主要考查内容 - 科目一《综合素质》:
涵盖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和基本能力
- 科目二:
- 幼教/小学:教育基础、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学科知识、教学设计等
- 中学/中职:教育基础、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
- 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针对具体学科,考察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能力,普通中学含语文、数学等17个学科
二、面试科目
面试主要考察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全科等11个科目
中学/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中职文化课/专业课:与高中一致
三、其他说明
题型特点:笔试包含单选题、简答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教学设计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成绩有效期:笔试成绩2年有效,面试成绩1年有效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4年官方考纲及最新政策,建议考生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