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的“六个不”原则是预防溺水事故的核心准则,综合多部门发布的安全教育内容,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不私自下水游泳 未经家长或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到任何水域游泳,尤其避免夜间或无人监管时下水。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结伴游泳需有成年人陪同,避免因突发情况无法应对。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必须有熟悉水性或具备救援能力的成年人陪同,确保应急处理能力。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选择配备救生圈、救生员或安全栅栏的正规游泳场所。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对水域深度、水流、水温等环境因素不熟悉时,应避免下水。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即使会游泳,若对水情判断不足,也不应盲目施救,应立即呼救。
二、补充说明
监护人责任: 家长需加强监护,避免儿童在危险水体附近玩耍,提供安全活动场所。 特殊情况禁忌
自救技能: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知识,如仰泳保持漂浮、利用浮力等。
防溺水需通过教育、监督和技能训练三位一体,家长、学校和社会应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