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接收证明应由 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负责出具,具体格式如下:
标题:
农村户口接收证明
称谓:
另起一行写上单位名称,之后加冒号。
正文:
写明被证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迁入形式或原因、户籍性质、与接收人的关系、落户的地址等。
结尾:
一般写“特此证明”。
出具证明的单位署名:
村委会名称。
日期:
具体日期。
加盖公章:
村委会公章。
例如:
兹有村民 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现居住于 XX 市XX 村委 XX 村XX 号,现将党关系从 XX 党支部转入所在地党支部。 本村党支部同意接受 XX 同志,特此证明。XX 村村民委员会 xx 年xx 月xx 号。
建议:
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证明中应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迁入形式或原因、户籍性质、与接收人的关系、落户的地址等。
证明应由村委会盖章,并注明日期。
如有需要,还应到当地所在的乡镇党委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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