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主要由以下几个主体共同进行:
学校:
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区(市)教体局的指导与监督进行。学校会结合日常评价,分为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
教师:
教师评语评价是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会根据学生在课堂和课外活动中的表现撰写评语。
学生自我陈述:
学生自我陈述也是评价的一部分,学生需要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价和陈述。
重要观测点评价:
评价过程中还会结合学生的重要观测点表现进行评价。
区(市)教体局:
区(市)教体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制定评价标准。
班级评价工作小组:
在一些情况下,班级会成立评价工作小组,依据学期评价材料对学生进行学期评价。
综合来看,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是一个多方参与、综合评定的过程,旨在全面反映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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