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试期间禁止的行为,需从 考场纪律和 考试诚信两个维度综合说明:
一、考场纪律禁止行为
携带违规物品 除指定文具外,禁止携带任何电子设备、参考资料或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违者取消当科成绩。
扰乱考场秩序
- 交头接耳、互打暗号、使用手势传递信息;
- 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实施其他影响其他考生作答的行为。
擅自离场
未经监考人员许可,考试开始前或结束前擅自离开考场,视为违纪。
不当行为
- 在试卷上涂写与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
- 未经允许传递、接收考试材料或试卷。
二、考试诚信禁止行为(作弊相关)
抄袭与协助作弊
- 直接抄袭他人答案或通过笔记、电子设备获取答案;
- 教唆、胁迫他人作弊或为他人提供作弊便利。
使用不当手段获取答案
- 携带存储答案的电子设备、纸质资料;
- 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渠道查询答案。
身份冒用与替考
- 让他人冒用自己身份参加考试;
- 代替他人答题或接受他人代答。
篡改或销毁证据
- 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或销毁考试材料;
- 提前翻阅试卷或考试结束后的异常行为。
三、其他注意事项
心态管理: 避免过度紧张或骄傲自满,保持平和心态; 行为规范
违规后果:上述行为将导致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如刑法处罚)。建议考生以诚信为本,遵守考场规则,共同维护考试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