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目三灯光考试中,考生需要掌握以下灯光操作:
近光灯
将灯光操作杆往上拧两下,对准远近光标识,仪表盘近光灯指示灯亮。
适用于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与机动车会车、在有路灯且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通过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等。
远光灯
将灯光操作杆往方向盘方向抬一下,仪表盘远光灯指示灯亮。
适用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或在无照明的道路行驶时。
远近光交替
连抬两次灯光操作杆,先回近光灯,再操作交替。
适用于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以及超越前方车辆时。
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
先打开示廓灯,然后再按下危险报警灯。
适用于路边临时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且妨碍交通时。
雾灯+危险报警闪光灯
先开雾灯,再开危险报警灯。
适用于雾天行驶时。
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
打开大灯。
将前照灯变为远光灯。
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
分别打开示宽灯、警示灯(两手不可都离开方向盘)。
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
开近光灯。
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交替使用远近光,即连续抬两下。
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
操作步骤为:开启灯光 -> 远光灯 -> 近光灯 -> 远光灯 -> 近光灯 -> 示宽灯、警示灯 -> 关闭灯光。
夜间直行通过路口
使用近光灯。
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
使用近光灯。
夜间通过急弯、坡路
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夜间在坡路、拱桥
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夜间通过拱桥、人行横道
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夜间在低能见度条件下行驶(如雾天)
将远光灯交换为近光灯,并开启雾灯。
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
关闭前照灯,开启警示灯。
考试结束
关闭所有灯光。
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仔细练习这些灯光操作,并在模拟考试环境中反复练习,以确保在正式考试中能够熟练、准确地完成各项灯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