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灯光考试项目主要考察驾驶员在不同夜间场景下的灯光使用规范,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一、基础灯光操作(必考项目)
远光灯使用 - 夜间无路灯或照明不良时开启;
- 超车或对向车辆150米外时切换为远光灯。
近光灯使用
- 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有路灯或照明良好的道路行驶时使用;
- 会车、路口左/右转弯、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切换为近光灯。
远近光交替
- 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无信号灯路口时交替使用;
- 超车后需恢复近光灯。
示宽灯与危险报警灯
- 车辆故障或事故后难以移动时开启示宽灯+双闪灯;
- 路边临时停车时使用示宽灯+双闪灯。
二、特殊场景补充(选考项目)
雾天行驶: 需开启雾灯+危险报警灯; 夜间直行通过路口
夜间通过人行横道:先鸣喇叭后交替使用远近光灯闪灯两次。
三、注意事项
灯光调节与校准:
需确保灯光亮度适中,避免对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干扰;
操作规范:
听到指令后需在5秒内完成操作,超时或错误扣分;
关闭灯光:
考试结束或进入安全区域时需关闭所有灯光。
四、典型错误示例
错误:夜间会车未切换近光灯;
错误:超车后未及时切换回近光灯;
错误:雾天未开启雾灯。
建议考生通过模拟练习熟练掌握操作流程,重点关注远近光交替的节奏和场景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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