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舞弊是指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或篡改考试结果的行为,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可分为以下类型:
一、组织与策划类舞弊
组织团伙作弊 组织30名以上考生参与作弊活动,或通过通讯工具协调作弊行为。
提供作弊器材或信息
提供或教授作弊方法、传递试题信息,或向考生出售答案。
篡改考试规则
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影响考试工作人员,篡改考试内容或评分标准。
二、直接实施类舞弊
抄袭与协助抄袭
直接抄袭他人答案,或帮助他人获取考试资料。
传递答案或资料
通过纸条、电子设备或口头传递答案、复习提纲等。
使用不当工具
使用计算器、手机、存储卡等电子设备查询答案,或利用无线通讯设备接收信息。
代考与替考
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答题。
三、违规行为类舞弊
携带违规物品
未将考试材料放入指定位置,或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籍、笔记、文具等。
扰乱考场秩序
在考场内喧哗、作弊工具故障时故意破坏试卷,或擅自离开考场。
身份冒用
使用伪造身份证、准考证,或让他人冒名参加考试。
四、其他严重舞弊
分数篡改
考试后通过不正当手段修改成绩记录。
跨省作弊组织
鼓励考生通过购买答案、组织培训等方式跨省作弊。
处理措施
成绩处理: 作弊行为导致该科成绩无效,部分情况下取消当科及未来3年各类考试资格。 纪律处分
法律责任:涉及伪造证件、诈骗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事项
诚信考试:考试是检验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作弊不仅影响个人发展,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防范意识:考生应提高警惕,避免因小失大,同时配合监考工作,共同维护考试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