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试命题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课程标准
指导思想:命题必须依据各科《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发挥考试的导向作用,体现学生发展为本,切合教学实际,符合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强调能力立意、应用立意,增强合作性、自主性、探究性,注重综合性、创新性,坚持教育性,体现时代性。
基本原则:命题要充分体现三维目标的要求,注重考查“双基”基础学力的建模试题,又有探究性和感受、体验类的过程与方法、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试题。
教育目标
目的性原则:考试的功能是多方面的,目的不同,试卷编制的结构和试题的难度应有所不同。平常的检测主要是诊断教学内容的掌握情况,阶段考、期中、期末考试及学业水平测试则主要是检查考生的学习水平,而高考、竞赛等是一种选拔性考试,关注的是考试信度和区分度,目的各有侧重,命题要求自然不同。
层次性原则:主要体现在试题难度设计上,应根据考生认知结构的差异性,按照教材内容的难易度,遵循《课程标准》的具体要求,编制具有一定梯度的不同层次的试题。
学生认知水平
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学习经历和学习能力,设计出符合学生认知水平的题目,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学科特点和规律
结合学科的特点和规律,确保命题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公平性。
考试目的和要求
根据考试的目的和要求,设计相应的题目来评估学生的知识和技能。
国家或地方教育政策
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国家标准,也是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
教材和实际教学情况
如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地方教育局的招生考试说明等。
学习标准和课程要求
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及评价的依据是学科领域的学习标准和课程要求。
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
如国家课程标准,体现国家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特定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如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大纲,规定了考试目的、内容、要求。
综上所述,课程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多方面的,包括课程标准、教育目标、学生认知水平、学科特点和规律、考试目的和要求、国家或地方教育政策、教材和实际教学情况、学习标准和课程要求、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以及特定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等。这些依据共同确保了考试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