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考试通常涉及以下知识点:
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分类
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的法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分配利润给出资人、设立人或会员的法人,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
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
法人的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在时间和范围上保持一致。
法人人格否认
在特定条件下,否认法人的独立人格,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成立:依法设立,具备独立财产、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
变更:包括合并与分立。
终止:通过解散、清算、注销的程序。
法人的组织机构
包括意思机构(如股东大会)、执行机构(如董事会)、监督机构(如监事会)和分支机构。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法律或章程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法人的民事责任承担
法人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负责,法人分支机构的行为效果由法人承担。
此外,考试还可能涉及与法人相关的其他法律知识,如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等。建议考生系统复习这些内容,并通过做题来检验自己的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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