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无犯罪记录。
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
考试科目与标准
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科目和标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根据需要举行,申请者应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副教授推荐。
考试与认证
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
持证上岗
教师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持教师资格证上岗任教。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政策调整
2023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用人单位在2023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其他地区政策
广西部分地区放宽了报考教师资格的限制,允许考生在特定情况下报考教师招聘,前提是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效的教师资格证。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教师资源的稳定供应,促进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同时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建议考生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及时获取并符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