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现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科目设置及内容如下:
一、考试科目构成
司法考试共分为 四门科目,具体如下:
试卷一:综合知识 包含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覆盖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
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
以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为核心,结合具体案例进行综合分析。
二、考试内容特点
客观题部分: 四门试卷共200道题,每题1分,满分200分,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8.5小时。 主观题部分
三、考试大纲依据
最新考试大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31号)》为准,内容涵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基本原理、现行法律规定及法律实务技能。
四、成绩与证书
成绩有效期:通过全部科目后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年有效。
证书用途:是担任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等法律职业的必备证书。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官方发布的考试大纲及权威教育机构的解读,确保涵盖最新考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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