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携带的物品
电子设备类
- 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对讲机、无线耳机、蓝牙设备、电子词典、计算器(非考试专用)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的工具。
通信工具
- 电话、对讲机、卫星通讯设备等任何形式的通讯工具。
文具类
- 涂改液、修正带、胶水、胶带、便签纸、草稿纸(自带或外带)。
存储设备
- U盘、移动硬盘、光盘、磁带等数据存储介质。
食品及饮料
- 食物、饮料(含糖/含酒精)、能量型补充食品、药品(需监考同意)。
其他物品
- 手表(含计时功能)、首饰(金属材质)、雨具(需外放)、钥匙、硬币、零食、书籍资料、杂志等。
二、允许携带的必需物品
证件类
- 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部分考试)。
基础文具
- 0.5mm黑色签字笔(建议备2支)、2B铅笔(建议备2支)、橡皮擦、直尺、圆规、三角板等。
辅助工具
- 小刀(用于开卷)、透明文具袋、垫板、草稿纸(仅限考场使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草稿纸
- 考场统一配发,不得自带或外带,否则视为作弊。
饮食规范
- 允许携带矿泉水(透明瓶装,无外标签)、素色毛巾等,需放在指定位置。
时间管理
- 提前规划答题时间,避免超时。若需休息,需在信号停止后开始答题。
违规后果
- 任何电子设备或涂改工具均可能被判定为作弊,导致单科成绩作废或影响升学。
以上清单综合了全国各省份考场通用规定,具体以报考院校或考试机构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建议考生考前仔细阅读考场规则,避免因疏忽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