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专业考试科目通常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两部分,具体内容因院校和考试类型略有差异,但核心科目基本一致。以下是主要考试科目的梳理:
一、理论考试科目
和声写作 - 为指定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声部和声,涉及自然音体系、半音体系、近关系调转调及和弦外音的简单用法。
曲式分析
- 分析音乐作品的结构(如奏鸣曲式、回旋曲式等)、风格及技术特点,部分院校可能要求写作特定曲式。
乐理与音乐理论
- 包括基本概念、术语、计算方法,以及和声、复调、配器等核心音乐要素。
视唱练耳
- 测试音高、节奏识别能力,部分院校可能结合乐谱视唱与听力练习。
二、实践考试科目
器乐演奏
- 通常需演奏钢琴曲(如车尔尼练习曲740级、贝多芬奏鸣曲快板乐章等)或大型乐曲,要求背谱演奏。
- 其他乐器考生需演奏同难度曲目(如协奏曲快板乐章、叙事曲等)。
歌曲写作
- 根据指定歌词创作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需注意旋律与和声的配合。
三、其他可能内容
面试/口试: 部分院校可能考察音乐体裁与风格、作曲理念、作品分析等。 作品提交
四、注意事项
院校差异:不同院校可能对重点科目有侧重,例如新疆艺术学院等部分院校将旋律写作和和声写作设为在线笔试内容。
备考建议:需系统学习和声、曲式等基础理论,同时加强钢琴演奏和视唱练耳训练。
以上内容综合了多所院校的考试要求,具体以目标院校的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