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葡萄酒等级体系自2003年欧盟法规改革后,主要分为以下五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
Vino de Mesa(桌酒) 最低等级,无地理标志限制,可混合不同产区葡萄酿造,常用于调味或混酿。
Vino de la Tierra(VT/VdlT)
类似法国的Vin de Pays,对葡萄品种、产量等要求较宽松,覆盖超40个产区,价格亲民。
Vino Comarcal(VC)
需标注产区,但无生产限制,相当于法国VDQS级别,是DO的过渡级。
Denominación de Origen(DO)
法定产区级,严格管控产区范围、葡萄品种及酿造工艺,约70个产区,代表中等品质葡萄酒。
Denominación de Origen Calificada(DOCa)
最高级别,仅限里奥哈和普里奥拉托产区,要求更严格(如瓶装销售、原酒庄灌装等),代表顶级葡萄酒。
补充说明: 2003年改革后新增的 Vino de Pago(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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