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监考人员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前准备工作
按“S”型排列座位,检查教室时钟,核对考试时间,整理考务资料。
考生进场时检查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一卡通),并在签到表上签字,按指定座位号就座。
考试前10分钟强调考场纪律,禁止携带无线通信设备,须关闭后放到指定位置。
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答题卡),严禁传卷,要求考生核对试卷数量并填写相应信息,禁止提前答题。
监考工作
考试应准时开始,不得提前或延误。
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内和结束前10分钟禁止考生交卷。
考试开始后,再次检查、核对考生信息,做到人证一致。
考试结束前10分钟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10分钟”。
严格遵守监考人员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玩手机、吸烟、看报、打瞌睡、交谈、抄题、做题,严禁暗示考生答题、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遇到特殊问题应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汇报,不得自行处理。
考后工作
考试时间到,向考生宣布“考试结束,停止答卷”。
一名监考人员监控全场,另一名监考人员收考生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然后清点份数,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收齐的试卷应及时上交教学单位保管,不得私自扣留。
监考人员须知
两名监考人员同时领取试卷后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
监考人员要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监考人员必须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监考人员有亲属参加考试的不得在亲属所在考场监考,如有上述情况,应在考前培训会上主动声明回避。
开考前三十分钟,监考人员应准时到考试集合地点报到,经考前培训后,两人一组领取试卷和相关考试材料。
开考前十五分钟,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并完成公布考生座次表、宣读《考场规则》、清理考场、检查考生是否按指定座位就坐、核对人证等工作。
考试开始指令发出后开始发卷,提醒考生检查试卷是否有问题,并要求学生立即在每页试卷纸规定处写上班级、学号、姓名。
监考人员纪律
不得在考场内接打电话,避免影响考生考试。
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会客,不得吸烟、聊天、看书籍报刊,不得抄题、做题及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
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对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认真监督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并必须如实地将违纪考生的违纪行为填入《考场情况报告单》,没收违纪证据。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维护考场秩序,保障考生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