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科目设置根据学段和岗位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科目组成:《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两科。
考查内容:
《综合素质》: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等。
《保教知识与能力》:侧重保教实践技能和幼儿教育知识。
二、小学教师资格证
科目组成:《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两科。
考查内容:
《综合素质》:与幼儿园科目一致。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涵盖教育基础、教学设计、班级管理等。
三、中学教师资格证(含初、高中)
普通中学:
科目组成:《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三科。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根据报考学科要求,考察语文、数学、英语等14-18个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学能力。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
科目组成:《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教学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三科。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
科目组成:《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教学能力》两科(部分试点省要求加试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
科目组成:《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教学能力》两科。
四、其他说明
考试大纲差异:
同一科目(如《综合素质》)在不同学段的考查模块相同,但具体试题内容因大纲差异而不同。
面试要求: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通常与面试结合考查,面试内容包含教学设计、材料分析等环节。
特殊学科:
音体美、信息技术等学科在中学阶段可能要求加试专业科目知识与教学能力。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1-2024年最新考试大纲及政策调整,备考时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