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考试主要考察应试者普通话的规范性和运用能力,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限时3分钟,占10分)
考查内容:声母、韵母、声调的发音标准程度。
要求:
70%选自《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表一",30%选自"表二"。 - 每个声母、韵母出现次数均不少于2次,方言缺失的音节可增加1-2次。 - 避免连续出现双声或叠韵。
二、读多音节词语(50个,限时2.5分钟,占20分)
考查内容:
声母、韵母、声调的发音。 - 上声变调、儿化韵、轻声的读法。- 要求:
70%选自"表一",30%选自"表二"。 - 方言特殊发音(如fu-hu、zhi-ji)需按普通话规范读出。
三、朗读短文(400字,限时4分钟,占30分)
考查内容:
语音标准性。 - 语流音变(如儿化、轻声)、语调自然流畅。- 要求:
使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中的词汇。 - 连读、停顿、重音等语音现象需符合普通话规范。
四、命题说话(3分钟,占40分)
考查内容:
无文字凭借的口语表达能力。 - 词汇语法规范,内容围绕题目展开。- 要求:
先读题后作答,时间约3分钟。 - 避免口头禅、方言词汇(如"那个"改为"此")。
其他注意事项
评分标准:
语音错误或缺陷每节扣0.1-0.05分,超时1分钟以上扣0.5-1分。 - 一级甲等总失分率≤3%,二级甲等≤13%。- 备考建议:
多听标准发音材料(如新闻、演讲),模仿跟读。 - 定期进行模拟测试,熟悉题型和时间限制。以上内容综合了多个权威来源,确保全面覆盖考试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