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合格性考试科目设置因省份略有差异,但整体框架保持一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考试科目构成
基础科目 (9门,全省统一组织)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选考科目
(4-6门,分省调整)
- 物理/化学/生物: 部分省份将其设为必考科目; - 历史/政治/地理
- 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通常由学校自主组织考试;
-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部分省份包含在此。
二、考试特点
考试频率 - 基础科目每年1次,通常在6月进行;
- 选考科目每年2次,分1月和6月考。
成绩要求
- 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合格是毕业必要条件。
与等级考的区别
- 合格考覆盖必修内容,难度较低;
- 等级考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选3科,难度较高。
三、其他说明
适用范围: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必须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及社会人员也可报名; 科目差异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多省政策,具体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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