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县处(含副处)职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
所有拟提拔为党政机关县处(含副处)职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人选,都将在任职前公示期间接受党纪政纪和廉政法规基本知识测试。
拟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拟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包括《宪法》《组织法》《监督法》《公务员法》以及与拟任职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领导干部,一律要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包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等。
市直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全市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包括市直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新提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
对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新提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
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涵盖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政策规定。
综上所述,需要参加任前考试的人员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拟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市直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以及新提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等。这些考试旨在提升拟任职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确保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遵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