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考试共分为 四级,分别是:
院试:
也称为童生试,是科举考试的最初级阶段,由各省学政主持。通过院试的考生被称为秀才,也叫生员,一般可称相公。
乡试:
在省城举行,每三年一次,参考者为秀才,考中的称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二至十名称亚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
会试:
在乡试的基础上开展,时间是在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地点在京城礼部官衙,考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元。
殿试:
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考中的称为进士。贡士才有参考资格,殿试分三甲(三等)录取,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为状元,二名为榜眼,三名探花。
这些考试逐级选拔,最终确定进士及第者,并授予相应的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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