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科举考试中,名次从大到小排列如下:
状元:
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
榜眼:
殿试第二名。
探花:
殿试第三名。
进士:
通过殿试的人均被称为进士,一甲即授官职,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贡士:
会试考取后被推荐参加殿试的人。
举人:
乡试考取后被称为举人,举人的身份地位比秀才高很多。
秀才:
院试考取后被称为秀才,秀才是经过县、府、院三级考试合格后才被称为秀才。
童生:
参加童生试,即院试,考上为生员,即秀才。
此外,还有一些特别的名次:
案首:童生试中第一名被称为案首,源于清朝时期,第一名通常会被安排到县学学习,成为学生中的首领人物。
监生:在科举考试中,监生是贡士参加殿试后的一种身份,通常用于描述那些已经通过会试但尚未被授予官职的人。
这些名次反映了古代科举考试的等级和荣誉,状元、榜眼和探花被称为“三鼎甲”,是科举考试中的最高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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