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科目二,即《教育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以下内容:
教育学基础知识
教育学原理:包括教育的概念、功能、目的、历史发展、教育体制和教育制度等。
教育心理学:包括学生的发展与学习、学习动机与学习策略、评价与考核、教育心理学的应用等。
教育法律法规
主要涉及《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教育实践知识
包括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
教育目标、教育方法、教育评价等。
各学段特定内容
幼儿园:学前儿童发展、学前教育原理、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教育评价。
小学:教育基础、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
中学: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德育、中学课程、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
题型
单选题:主要涉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简答题:要求考生对教育学、心理学等领域的知识点进行简要阐述。
辨析题:对教育观点或现象进行分析和判断。
材料分析题:结合材料分析教育现象或问题。
教育设计题:设计教学方案或活动。
论述题:要求考生对教育理论或实践进行较为深入的论述。
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报考的学段,重点复习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同时关注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实践知识,多做练习题,提高应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