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定义与范围 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涵盖医疗活动全过程形成的文字、图表、影像等资料。
书写要求
-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 文字工整、清晰,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复写病历可用蓝黑色圆珠笔;
- 采用24小时制记录日期和时间。
术语与格式
- 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外文缩写(如心电图、肺型P波等);
- 病历首页需包含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等结构化内容。
修改与签名
- 错字需双线划除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禁止涂改;
- 实习/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需经上级医师审阅、修改并签名。
二、住院病历基本要求
内容结构
- 首页:患者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等;
- 体格检查:体温、血压、心率等生命体征记录;
- 辅助检查:化验单、影像资料等。
书写规范
- 除医嘱特定情况外,均使用黑/蓝墨水、签字笔或油性笔;
- 禁止涂改,错字需双线划除并加注纠正。
三、门(急)诊病历书写要点
核心内容
- 主诉:1-2句概括就诊原因;
- 现病史:发病经过、症状演变等;
- 既往史:重大疾病、手术史等。
书写规范
- 语言简洁明了,避免冗长描述;
- 与本次疾病无关的病史可另起段落记录。
四、其他注意事项
知情同意: 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特定医疗活动; 模板应用
以上规范旨在确保病历的法律效力和医疗质量,医务人员需严格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