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残保金的核算方法如下:
一、计算公式
应缴纳的残保金计算公式为:
$$
\text{应缴纳保障金} = (\text{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times 1.7\% - \text{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times \text{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其中:
在职职工总数:包括在编人员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1年)的服务协议人员,季节性用工按年平均用工人数折算,劳务派遣用工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可不满1年按月计算,不足1月的按1月计算,不足1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
年平均工资:以单位上年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包括计时工资、奖金、津贴等。
二、征收比例调整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但<1.5%的,按应缴费额的50%缴纳;
安排比例<1%的,按应缴费额的90%缴纳。
三、其他注意事项
计算基数限制: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为上年度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
特殊用工处理:
劳务派遣用工需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协商计入实际用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政策优惠:
在职职工人数≤30人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四、示例计算
假设某单位2024年数据如下:
在职职工总数:200人
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0人
年平均工资:80,000元
则应缴纳残保金为:
$$
200 \times 80,000 \times (1.7\% - 0) \times 90\% = 272,000 \text{元}
$$
(因未达到1%的减缴比例,按90%征收)
以上方法综合了政策规定与实际操作要点,建议用人单位定期核查数据以确保合规。